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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尧都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广大中小微企业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二、2021年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相关规定,登记编号当年有效,也需要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重新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为了做好跟踪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

展。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四、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作为考核指标分解至各县市区。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各县(市、区)任务指标).docx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崔安宁

    联系电话: 0357-2100985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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