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临汾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03-27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临汾市科技计划(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18〕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临汾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和2021年批准立项的临汾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方式

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依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项目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提交验收材料。所有申请结题项目需要提供工作总结、研究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真实性承诺书;论文、论著以及获得领导批示等情况根据项目任务书绩效目标要求据实提供。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做要求)等相关文本具体格式见附件。

(二)研究报告查重。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研究报告进行查重,对重复率高于(含)20%的项目市科技局将不予验收。

(三)项目验收。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集中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验收材料目录(目录见附件),将验收材料有序装订后参加验收,并于验收结论下达3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纸质版(市科技局存档一份原件,剩余份数由项目单位决定,最多不超过四份),并经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四、其他事项

(一)时间进度。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验收材料内容符合验收要求后,于4月21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和形式审查汇总表提交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同时将所有验收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lfskjjfgk@163.com。

(二)支撑材料。论文、论著、采纳证明、领导肯定性批示等项目研究成果,应切实与本项目相关。

(三)科研诚信要求验收工作中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保密要求。验收材料包含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请按保密渠道报送。

联系电话:0357—2100928

地址:临汾市临汾经济开发区华翔恒泰广场1号楼12层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附件:临汾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材料.doc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7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