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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进一步完善临汾市科技创新体系,增强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的能力,高质量布局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市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核心,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引领带动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应在临汾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
(四)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市 产业集群战略布局,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一式5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域组织单位;
(二)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本区域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为规模以上企业,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再建设,原批准建设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对照本通知要求,申请转建领域类市技术创新中心;未申请转建或申请转建未通过的,自动取消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新技术科 师万红 崔安宁
电 话:0357-2100985
电子邮箱:lf2100985@163.com
附件:1.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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