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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临汾市市级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2024-07-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推动全市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众创空间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作为落实有关众创空间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评价范围

2023年度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

二、评价材料

2024年上半年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三、评价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众创空间填写《2024年上半年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汇总众创空间申请材料,并结合众创空间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出具推荐函并附《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2)。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众创空间申请材料于8月8日前一同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3.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版材料和PDF扫描件同步提交。

2.在2023年及之后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予奖励。

3.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结合企业实际运营的最新动态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明确提出推荐意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帅印  张恒艳    0357-2100895

附件:1.2024年上半年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2.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汇总表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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