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2024-11-20    

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好《“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临政发〔2024〕11号)和《“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6个配套政策》(临政办发〔2024〕34号),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规范“晋创谷·临汾”企业(团队)入驻遴选,便于企业入驻优惠政策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驻条件

“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晋创谷·临汾”内(新注册及迁入企业,自入驻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及地址变更),申请办公场地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

2.企业应为科创型企业,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符合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要求;

3.企业研发技术或项目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三个“晋创谷·临汾”的产业方向;

4.企业应当拥有项目研发团队和核心知识产权,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条件;

5.优先支持拥有重要科技成果及以上的企业入驻(依据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二、入驻流程

(一)项目初审

有入驻意向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团队),统一由“晋创谷·临汾”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对接,组织开展调研参观、政策解读、洽谈交流等事项。双方充分对接后,由园区运营公司协助企业(团队)填写入驻申请材料并完成初审。入驻申请材料包括:

1.《“晋创谷·临汾”入驻申请表》(见附件);

2.团队情况介绍:团队概况、已拥有的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及其印证资料;

3.产品介绍:产品基本情况及国家/地区产业政策符合度、指标先进程度及创新程度、技术成熟度、市场竞争力、已有或潜在用户及其印证资料;

4.预期营业收入空间和社会效益及相关依据;

5.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选)。

二)专家审查

由园区运营公司向“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临汾市科技局)提出专业审查需求,“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申请入驻企业(团队)所属产业领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综合评估,主要依据为:

1.入驻企业/团队核心成员;

2.技术成熟度、市场竞争力;

3.预期营业收入空间和社会效益;

4.国家/地区产业政策符合度及负面清单。

评估结果反馈园区运营公司。

(三)协议签订

园区运营公司参考评估结果,与入驻企业(团队)签订入驻协议,协议内容要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投入产出比、高质量成果转化、财政绩效和对临汾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入驻协议正式文本生效前报“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三、绩效考评

)考评机制

科创型企业正式入驻或者入驻团队注册企业后即可享受晋创谷相关优惠政策。园区运营公司根据入驻协议开展年度绩效考评,达到预期的亮“绿牌”,未达到预期但仍有发展空间的亮“黄牌”并限期整改,无法完成关键指标的亮“红牌”退出,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退出“晋创谷·临汾”后,园区运营公司应及时向“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备。

)考评指标

“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应当包含三大类指标:

1.技术创新指标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全时入驻人员数、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指标。

2.成长经营指标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净资产利润率、税收贡献等指标。

3.辅助指标承担建设市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平台数量、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指标。

四、企业入驻优惠政策

(一)企业入驻优惠

入驻“晋创谷·临汾”科技型企业最高可享受500m²办公空间或2000m²厂房的租金补贴。注册成立3年以内、规模以下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可向省科技厅申请晋创谷入驻企业创新启动资金。

(二)入驻全流程服务

由服务专员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一对一”、7x24小时全流程服务,提供涵盖政策咨询、办公场所申请、支持资金申报、人才公寓申请、人事关系代理、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配偶就业手续、健康体检就医、城市政务生活便利等全方位、多维度一站式服务,免费提供工商注册、商标注册、财务托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法律法务、投融资等方面的资源对接。

(三)研发投入支持

企业入驻期满一年后,按照绩效考评结果,对考核优秀的一次性给予非财政研发投入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四)成果产业化政策

对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落地衔接服务,协调项目选址、对接洽谈、落地跟踪服务等工作,对满足临汾经济开发区落地条件并通过评审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临汾经济开发区相关政策。

五、附则

《“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最终解释权归临汾市科技局,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一年后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

附件:1.“晋创谷·临汾”入驻申请表

     2.“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团队)专家意见表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