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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11-0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根据《“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临政发〔2024〕11号)、《“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6个配套政策》(临政办发〔2024〕34号)和《“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开展“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团队)遴选工作。

一、申报要求

“晋创谷·临汾”入驻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晋创谷·临汾”内(新注册及迁入企业,自入驻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及地址变更),申请办公场地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

2.企业应为科创型企业,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符合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要求;

3.企业研发技术或项目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三个“晋创谷·临汾”的产业方向;

4.企业应当拥有项目研发团队和核心知识产权,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条件;

5.优先支持拥有重要科技成果及以上的企业入驻(依据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二、申请材料

    1.“晋创谷·临汾”入驻申请表;

2.企业(团队)情况介绍:团队概况、营业执照(企业)、已拥有的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及其印证资料;

3.产品介绍:产品基本情况及国家/地区产业政策符合度、指标先进程度及创新程度、技术成熟度、市场竞争力、已有或潜在用户及其印证资料;

4.预期营业收入空间和社会效益及相关依据;

5.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选)。

各企业(团队)要如实填写,附相关凭证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团队负责人签字),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含附件)发送至邮箱lfkjjcgk@163.com。

三、申报方式

遴选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分批遴选的形式。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汾市科技局成果科    陈帅印   张恒艳

联系电话:0357-2100895

件:1.“晋创谷·临汾”入驻申请表

  2.“晋创谷·临汾”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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